武陵:1-10月22名党委(组)书记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武陵区纪委在加强监督执纪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并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常态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1-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3名党委(组)书记被诫勉谈话,19名党委(组)书记被约谈,5个党组织被通报批评;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被诫勉谈话。
下阶段,武陵区纪委将重点对所在单位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对区级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力、该发现问题没发现、该报告问题不及时报告,监督执纪“偏松软”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肃追究监督责任,推动全区各级纪委(纪检组)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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