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以追责问责 倒逼两个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7年,武陵区将抓“早”抓“小”,防“微”止“微”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通过先期研判,确定对象,同步启动履责不力问题调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紧盯“关键少数”,及时提醒,红脸出汗。今年以来,武陵区切实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过程,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手段,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置力度,对干部关爱在平时,防止小错酿大错。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谈心谈话18000余次,含对“问题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66次,其中约谈39次、提醒谈话69次、诫勉谈话58次,敲响了警世钟,绷紧了纪律弦。
聚焦“主阵地”,执纪问责,监督成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止“微”。今年,武陵区在原有监督执纪规定基础上,先后印发《《关于规范各类基层工作人员、临聘人员、基层普通党员饮酒行为规定的通知》、《关于对违规操办或违规参加婚丧喜庆事宜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陆续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违规教辅材料征订”“违规购酒”“涉矿等经营活动”“重大项目”“涉金融行业”“环保领域”等十项专项整治。全年共立案查处114人次,坚决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无禁区。
架起“高压线”,一案双查,失责必追责。武陵区重点关注各级党组织是否自觉担负主体责任,坚持用好追责问责“撒手锏”,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一案双查”,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今年,武陵区纪委共对7起案件实行了“一案双查”,追责问责主体责任7人、监督责任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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