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3名在校生溺水身亡 17名责任人被追责
2017年6月21日,长茅岭中学四名学生于晚自习之前私自离校,其中三名在校园附近水塘下水捉鱼,不幸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事件的经过、原因、责任等开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据查,区教育局、尧天坪镇政府(原长茅岭乡并入尧天坪镇)及长茅岭中学存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的问题。长茅岭中学还存在对学生管理不善,安全预防措施不力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和事件责任,鼎城区纪委对长茅岭中学、区教育局及尧天坪镇党委政府的1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记过处分4人,警告处分1人。责令区教育局和尧天坪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对存在工作失职的其他6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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