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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出台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问责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6: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近日,武陵区出台了《关于对违规操办或违规参加婚丧喜庆事宜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六条禁令: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亲戚除外);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操办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礼金,严禁操办或参加除婚丧嫁娶之外的其他喜庆事宜。

 规定明确,对违规操办人最低要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参加的领导干部最低要给予诫勉谈话以上处理处分;对违规操办人所在单位的责任人最低要给予诫勉谈话以上处理处分。同年度内,出现2起以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由上级纪委(纪检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启动问责。

 凡在武陵区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其他基层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公安辅警、市容监察员)和各单位临聘人员都要自觉接受《规定》的监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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