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通报2起违规赈酒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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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市市纪委对2起违规赈酒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津市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支部委员田远生违规赈酒案。2016年7月3日至4日,田远生在其家中设宴,为女儿高考升学赈酒,收受除亲戚以外的礼金共计4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田远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津市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支部委员张容违规赈酒案。2016年9月17日至18日,张容在其家中设宴,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宴”,收受除亲戚以外的礼金共计54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张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团湖社区连续出现2起支部委员违规赈酒问题,团湖社区支部书记郑学金,作为支部负责人,未履行好“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对郑学金给予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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