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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发挥典型案例作用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9 11:1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惩治,惩是手段,治是根本。为坚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安乡县纪委创新思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县内查处的各起典型案例,将其与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安乡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达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实施意见》指出了需要召开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的4类单位范围,并明确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这4类单位分别是:问题频发的单位;涉案人数较多的单位;新发生典型案例的单位;涉及民生问题或严重违反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联系单位的县级领导、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联片副书记、承办室分管领导及室主任以及该单位的班子成员、中层骨干都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确保每次会议都开得认真、严肃、富有成效。《实施意见》还对会议的议程、前期筹备、组织实施、汇总归档、督查整改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具体实施中,也取得了明显效果。如今年来,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就分别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对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警钟长鸣的目的。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明了整改的决心和态度,社会反响较好。

 下一步,县纪委还将确定一批典型案例和重点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通过以案说纪、以案示警的方式,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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