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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严把四道关口 严防“灯下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9 09: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浏阳市纪委将2017年确定为“能力提升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严把四道关口,不断强化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

  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新任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任职前,由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联合对其在遵纪守法、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性考察,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选及时进行调整。对新任的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由市纪委相关业务科室对其进行联合会审,重点审查纪检监察干部在资格准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提高纪检干部“准入门槛”,确保“好中选优”。

  深化业务培训学习,严把纪检干部“履职关”。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提高纪检干部岗位履职能力,自2016年以来,市纪委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性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学习,重点围绕党纪条规、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文书撰写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集中辅导。通过强化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执纪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

  规范考核评价办法,严把纪检干部“考核关”。制定《浏阳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量化对基层纪检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每季度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评价、片组评价、部室评价、领导班子评价等分类评价指标得分进行季度考核排名。年度考核再根据季度考核、年底集中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制定廉洁家访制度,严把机关干部“监督关”。出台了《浏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廉洁家访制度》,加强对机关干部监督管理。通过委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分层次的家访,向家属介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状况、生活作风、业余爱好、交朋结友等情况。对家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统一按有关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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