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临澧县纪委监委是党的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聚焦主业,紧紧围绕执纪监察,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2、机构设置:我单位内设机构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包括县委巡察办、两个常设巡察组共有干部职工编制102个。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澧县纪委。
二、临澧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临澧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3%。总支出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3%。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8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853.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85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86万元,占本年支出9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3%;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85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96.5万元增加115.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5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0万元增加97.75%;项目支出决算数3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6.5万元增加157.51%。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机构改革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55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2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65.3万元,占基本支出 的84%,日常公用经费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27万元,比上年增加27.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7万元,比上年8.5万元增加78.47%;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58%;本年没有发生出国出境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设立等因素,造成相关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