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学习宣传和省纪委、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经济开发区工委:
今年是“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2月份以来,省、市、县纪委先后下发通知,就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订阅推广省纪委、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述摘编》学习宣传工作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论述摘编》作为今年重要政治学习任务,深刻领会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把学习贯彻《论述摘编》与学习《准则》《条例》紧密结合,融入“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中,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党课和党员教育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论述摘编》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要把《论述摘编》精神解读纳入县委讲师团宣讲和党校培训教学内容,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规文本、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县纪委将在临澧县纪检监察网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个单位至少推选1篇质量较高的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于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纪委宣传部(县纪委一楼113室,联系电话:0736-5557009,电子邮箱:jwxuanjiao@163.com),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关于《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学习观看工作
今年是全省四级换届之年,为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省纪委拍摄制作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该片通过以案释纪说法,提醒和告诫各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党性原则,党纪国法不容挑战,政治底线不容触碰。各级党委中心组、各级党组织要把此片作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警示教育读本,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并开展座谈讨论。还未报送的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报送学习观看情况。
该片作为内部教育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不得复制,严禁在电视台播映或上传网络,否则将按违反保密纪律进行处理。
三、关于省纪委、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推广工作
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llxjjjcw”开通以来,各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推广订阅,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宣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阵地、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渠道、发布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信息的新平台、廉政教育的新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新桥梁。
为更好运用新媒体服务中心任务,根据省纪委廉政微信“五进”(即廉政微信进系统、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进基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订阅范围予以明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含县、乡纪委委员);全体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体村(社区)党员干部。鼓励广大普通党员积极订阅推广。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开展廉政微信“五进”活动情况》(附件2)报送县纪委宣传部。同时,按省纪委要求积极投稿(省纪委邮箱:sxfjwx@126.com;县纪委邮箱:jwxuanjiao@163.com)。
县纪委将以上三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及考核内容,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附:1。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湘纪办〔2016〕2号)
2.、《开展廉政微信“五进”活动情况》
中共临澧县纪委
临澧县监察局
2016年 4月1 日
附件1
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
湘纪办〔2016〕2号
关于做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纪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非公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为更好运用新媒体服务中心任务,按照中央纪委的做法,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于2016年1月21日开通上线,成为宣传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阵地、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渠道、发布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信息的新平台、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新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新桥梁。经省纪委领导同意,现将支持办好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廉政微信“五进"活动
为扩大微信“好友”队伍,拓展传播范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开展廉政微信进系统、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基层“五进”活动,发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关注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
1.廉政微信进系统。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2.廉政微信进机关。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负责向驻在单位进行推广,省直纪工委负责向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省直单位进行推广。要求省直单位党员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3.廉政微信进高校。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向省属高校进行推广,要求省属高校教职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动员高校学生特别是党员学生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4.廉政微信进企业。省国资委纪委负责向省属企业进行推广,要求省属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5.廉政微信进基层。各市州纪委负责向市、县、乡三级进行推广,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对“三湘风纪”微信加关注。
6.做好微信公众号的互联互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应及时转发相关重点内容。
二、支持办好“‘四风’举报一键通”栏目
为加强舆论监督,提高群众对纠“四风”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度,2月24日,省纪委在官方微信“三湘风纪”上开通了“‘四风’举报一键通”功能。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省纪委信息中心交办转办的举报,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理、认真回复。对于线索直接、案情简单的,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报办理结果;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力争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组织报送微信稿件
1.选题和内容。稿件主题应紧扣中心任务、当前宣传重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力求更好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启迪历史文化思考。稿件的内容和风格应遵循宣传工作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适应微信特点和手机用户阅读习惯,注重传播力和新闻性,做到内容准确、文风生动,可读性强。
2.报送方式及有关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送(sxfjwx@126.com),报送时请将信息名称统一为“〔微信〕作品标题”,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联系电话:0731—82688541)。
3.通报和考核。省纪委定期对微信稿件的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发稿情况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
20l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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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开展廉政微信“五进”活动情况
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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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应加关注 人数 |
实加关注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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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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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副科级以上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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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社区)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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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 乡镇(区)第1、2、3项均要填报;
2. 县直单位只填报第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