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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7 08: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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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常德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教育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宣传对象

各单位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二、教育宣传内容

1.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2.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常发〔2015〕2号)。

三、活动安排

1. 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摘编》和“两个责任”的学习纳入2015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 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教学

将《摘编》、“两个责任”教育内容和知识测试纳入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层骨干培训班、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的教学总体规划,作为科级领导干部、中层骨干、建党积极分子培训必修、结业必考内容。

3. 开展学习《摘编》和“两个责任”征文评选活动

7月15日前,各单位须向县纪委报送《摘编》、“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调研文章4篇。其中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织负责人须各上报1篇落实“两个责任”征文。县纪委择优向廉洁常德网、常德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送。

4. 开展主题党课廉政教育

各单位“一把手”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授一堂廉政党课。于11月15日前将廉政党课讲义纸质文档送交县纪委宣传教育室(联系电话:0736-5557009),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宣传教育室邮箱:jwxuanjiao@163.com。授课时间控制在60分钟左右,讲义稿控制在5000-7000字以内。

5. 开辟专栏集中宣传

在临澧纪检监察网开设“学习《摘编》”和“两个责任大家谈”专栏,择优发表优秀征文。同时,在临澧纪检监察网站原文刊发《摘编》重点内容,县电视台展播各单位学习《摘编》和“两个责任”的活动新闻、学习成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报刊等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摘编》和“两个责任”的内容,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学习动态和成效,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6. 组织《摘编》和“两个责任”知识测试活动

将新任科级干部学习《摘编》和“两个责任”知识测试作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结业的必考内容。测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不及格者进行补考,成绩记入干部人事档案。

 

中共临澧县纪委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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