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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5 15:1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市、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和《2015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大力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现将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

二、征文内容

1.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摘编》的心得体会文章;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体会、建议等。

三、投稿方式

各单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邮箱地址lljwdfs@163.com,联系电话:5557009。

四、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摘编》和“两个责任”,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摘编》以及省、市委出台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单位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学习心得。

2. 要精心组织,确保征文质量。征文必须观点鲜明,语言生动、精炼,篇幅不少于1500字。《摘编》征文每单位不少于2篇,“两个责任”征文每单位2篇,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署名的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征文1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署名的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征文1篇。为确保征文的质量,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抄袭之作,所有征文于6月10日前统一上报至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3. 要积极投稿,宣传学习成果。各单位要将这次活动作为展示学习成果、营造学习氛围的契机,在单位内部广泛征文、择优投稿。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将从来稿中择优向省、市纪委以及常德日报、廉洁常德网等新闻媒体开设的相关专栏推荐。同时,此项活动纳入年终对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检查考核内容。

中共临澧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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