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纪律和规定的公告
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规定和纪律公告如下:
1.加强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不准操办除婚丧事宜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和葬礼宴请应按照省市规定从严控制规模。
2.加强工作责任,防止违规赈酒歪风反弹。全县各单位由 “一把手”对本单位治理违规赈酒工作负总责,强化对违规赈酒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查处。当前,县纪委将加大对高考后变相赈酒行为的明察暗访力度。同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违规赈酒行为的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依纪查处,严肃追责。监督举报电话:0736-5802002、0736-5835116。
中共临澧县纪委
临澧县监察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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