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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公共资源当谋利工具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22-01-04 09:35:18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1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四位”(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指出,案中所涉人员将公共资源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利用公共资源与民争利、谋私贪腐。(来源:三湘风纪网)

公共资源姓“公”,不为哪一个个人或企业组织所拥有,本应用之于民、惠之于民、利之于民,而在这4起案例中,涉案人员将公共资源改姓“私”,通过违规操作破坏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对社会平等造成损害,且危害公正社会秩序的建立,同时严重损坏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仍有部分人把公共资源当个人谋利工具,这是法纪意识淡薄的表现,心中对规矩无敬畏,行为就会无约束。“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法纪是规范个人行为的一条“红线”,不可亵渎和逾越,对组织、权力、法纪怀有真切敬畏之心,才能管好理想信念的“总闸门”,节制自己的言行和欲望,在诱惑面前不动心,得意之时不忘形,法纪面前不摔跤。

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而通报中所涉人员罔顾人民利益、漠视法纪法规、违背职能职责。“违规安排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500余人入学”侵占的是公平就学资源,“违规为药品销售商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医看病的成本,“将公共领域停车位出租后私分公共停车费”是对把公共停车位当作自家“小金库”,“在农村改厕项目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是蚕食群众的获得感。让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着落有回应,是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公共资源分配过程中又怎能背弃人民利益呢?乘一时之机,图一时之快,获一时之利,终究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一直以来,群众口碑是公共资源治理成效直接、客观、真实的反映,“四位”问题所涉及的公共资源分配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件件关切民生、桩桩连着民心。如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如何在新时期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对“四位”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之一。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若干利用公共资源、与民争利、谋私贪腐的“蠹虫”“蚊蝇”被揪出,获得社会纷纷点赞,让群众一片叫好,也对党员干部形成有效震慑,让良好的整治效果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开展“四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守护人民、守护江山,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是让公共资源公平分配落实落地的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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