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变相公款旅游”说不
近日,衡阳市纪委对衡阳市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进行了通报。2017年至2019年,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组织人员到凤凰、娄底、新化等地观光旅游,同时还存在违规开展党建活动等问题。2021年1月,原金甲岭农场党委书记、场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委员、副场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款项已退回。(来源:三湘风纪)
公款旅游陋习甚深,借故看风景,绕道看风景,此类种种被群众称之为“景区的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对公款旅游重拳出击,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严禁公款旅游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部门单位,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钻空子、寻路径,想方设法以学习、调研、慰问、工会活动、党日活动、扶贫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为公款旅游穿上了隐形变异的“马甲”。
2015年2月10日,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在关于“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据此,基层工会组织的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需要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执行用餐条件和标准。衡阳市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却以工会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顶风违纪,实属典型的隐形变异公款旅游。
笔者认为,诸如此类隐形变相公款旅游,折射出有些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有令不行,借机搞猫腻,妄想瞒天过海,心存侥幸,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滋长了享乐主义,诱发了腐败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注重从自我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单位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党建、工会等各类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外出活动。同时,还要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和假期,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
此次衡阳市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变相公款旅游案的查处,也再次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无视纪律、漠视规矩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党员干部需慎终如始,时时勤拂拭,筑牢思想防线,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将遵纪守法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