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贪“小钱”酿“大祸”
近日,常德市委第六巡察组通报了一则案例,其在巡察某单位时发现,干部李某心存侥幸,在工会活动中饮酒,事后并认为小钱出不了大问题,违规报销了121元酒钱。却不曾想作风面前无小事,小钱也让他栽了个大跟头。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从古流传至今的戒训,可明德易守德难,现实与理想往往背道而驰,诸如李某一样的“不以为然型”干部近些年来时有冒头,他们或是认为大家都是“朋友”,外人无从得知;或是惯犯,觉着“前科”都未能查出,“今日违规”当应也出不了什么岔子,所以放手施为,屡屡试探法纪,上演了一出出上班期间饮酒、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戏码,喝出了隐患,却也最终导致自己吃了苦果。
121元钱虽然不多,但以小当能见大,公款饮酒无论数额是121元还是12100元,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某这般罔顾纪律,心存侥幸,反映的是少数党员干部“腐朽”的精神风貌,映射的是整个单位政治生态管理漏洞,如若长此以往,所有人都东施效颦,以身试法,最终造成的是干部自身思想上的堕落,是单位作风建设的乏力,更是整个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结果可想而知。
细细究来,公款饮酒等行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根源出了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国内有些地方仍存在“讲人情”“酒文化”等不良习俗,导致酒桌文化越来越盛行,诸如领导设宴“聊工作”、同事喝酒“谈感情”使得干部频上酒桌,避无可避,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心正方能身正,当用公款“买单”成为常态,当“喝酒式交流”成为衡量做事实不实、感情深不深的唯一杠杆时,我们党员干部不能随波逐流,反而应当迎难而上。融入公款饮酒、公车私用这个“朋友圈”,只会造成“人情大于法纪、关系大于规则”的错误社会氛围,导致“四风”领域里的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小钱中蕴含的是大道理。要想从根上拔除公款饮酒等行为毒瘤,让公款用在公处、用在实处,当从多方面下手。从内部而言,党员干部当牢记初心使命,既要有“有节骨乃坚,无心品自端”的气节,也要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坚决把违规使用公款拒之门外,做到清者自清。从外部来看,各部门要严格管理,要有举一反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抓好“八小时内外”双监督,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提醒、保持强大震慑,把公款放回“阳光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