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探照灯”护航乡村振兴
日前,《求是》杂志刊发《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一文,透露“国家乡村振兴局”已成立。它是我国八年奋战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的里程碑之一,意义非凡。但乡村要振兴,须以高举的“探照灯”护航。
高举“探照灯”,人才监督不“打折”。人才是第一资源。乡村振兴要阳光、因岗选人,把最合适的干部放到最适合的乡村岗位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政治标准,积极履职,深入基层,高举“探照灯”,对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要坚决打击,对“两面人”“两张皮”的干部要严把关口,防止“漏网之鱼”搅浑“一池春水”使人才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坚持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正向激励,强化干事导向;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坚决调整,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监督人才不“打折”,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高举“探照灯”,财物监督莫“打烊”。在基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同步”、涉农项目建设是否“脱轨”、涉农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规”、涉农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宜居环境打造是否“合理”等问题,离不开纪检监督。纪检部门要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乡村振兴工作,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定期摸排抽查各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无缝隙监督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流程;协调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各类项目资金;紧盯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坚决查处变卖、侵占、挪用、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高举“探照灯”、监督不“打烊”,筑牢“乡村腐败”防线、护航乡村振兴。
高举“探照灯”,乡风监督勿“缺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因为良好的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新风尚能提升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但长期以来,乡村建设有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倾向,乡风文明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出现了经济发展而道德滑坡的现象。纪检监察以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乡风监督勿“缺席”,高举“探照灯”,严查党员干部违规赈酒、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助力乡村祛除陈规陋习,涵养文明乡风,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纪检监察机关当打开监督“窗口”,高举“探照灯”,装上监督“传感器”,精准、高效监督乡村人才、财物和乡风文明,用铁的纪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