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 小官不治成大贪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龚秋桂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串通投标二审刑事裁定书》,认定被告人龚秋桂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串通投标罪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去年7月30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龚秋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沅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因案发时家庭财产和支出近亿元,因此被称为“亿元局长”。
“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式的大官巨贪,经常创造贪腐史上的新纪录。因此,一开始人们认为只有位高权重的“大老虎”才有机会贪污,才可能发展成为巨贪,每次“大老虎”贪污事发,总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心理承受范围之内。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稳步推进,更多的“苍蝇”被打,人们才猛然发现,长期隐藏在身边的小官,贪污金额也相当惊人。
俗语有言:“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小官小吏也能大贪巨贪。《人民的名义》中贪官赵德汉的原型“亿元司长”魏鹏远,成为一直以来“小官巨贪”的典型,凭借吃、拿、卡、要的四大“常规手段”,贪污受贿光现金就达2.3亿元,清点现场当时就烧坏了4台点钞机;北京丰台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总支原书记石凤刚被当地百姓戏称“土皇帝”,他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一系列不法手段骗取国家5.8亿的各类赔款补偿;原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财政所正科级负责人王风昭,5年贪污2000多万元;今年11月份,三湘风纪网曝光的两名交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姚克锋帮人“消分”受贿1092万元,常德市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黄岳洪靠违规办理异地驾驶证审验业务,四个多月的时间受贿176.9万元,“神操作”让人大跌眼镜。这些“小官”虽然官职不高,却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尤其是当看到了贪腐的数额与其职位之悬殊,就更加让人瞠目结舌,这种“小官大贪”的现象说明了腐败与职务高低、权利大小没有必然的联系。
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无数的腐败案已经证明:所谓的“大贪”也都是从“小贪”开始的。一条烟、两瓶酒、几包茶叶,看似微不足道,而一旦欲望无限膨胀,不受节制,冲破禁锢,贪婪的魔鬼就会从“潘多拉魔盒”中跳出来,如蚁穴溃堤,贻害无穷。在欲望的驱使下,党员干部就会忘记自己的身份、责任、义务和纪律,面对“小贪”做不到慎欲、慎微、慎独,久而久之,就会扭曲党员干部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从而失去为政之德。
祸患积于忽微,“扁鹊三请桓公治病”,而桓公讳疾忌医,最终“为时已晚矣”,因此,要学会防微杜渐。同样道理,初“腐”者在“既病”之后要防其传变,及早反省,既要自我“治疗”,也要接受组织帮助,配合“医生”“治疗”,否则,一意孤行、回绝反省,“讳疾忌医”,“腐病”则会由表及里,“病”入“骨髓”,不可救药,如桓公拒扁鹊劝言,为时已晚,最终酿成“大祸害”,给群众带来“切肤之痛”。
正所谓,“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虽小,一旦廉洁自律防线被打开,就如同瘟疫,日积月累,“小官”反手就能成长为“巨贪”,必定积重难返,成为人民之害、国家之祸。“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而“小贪”治理并非一蹴而就,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清醒认识到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将“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结合起来,扎紧反腐的“篱笆”,堵住“小官巨腐”的漏洞,令腐败之手无处可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