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欢迎来到 临澧县纪检监察网 !
您的位置: 首页 >纪检动态>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陈副厅长拒绝送医隔离”真没办法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9 10: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北司法厅副厅长陈某在被确诊患上新冠肺炎后拒绝送医隔离,此事一经曝光便引发网民热议2月15日,湖北司法厅回应称,纪检部门已介入,陈某及家人已于13日下午被送医隔离。湖北省纪委工作人员则表示,纪检监察部门绝不会放任不管。(2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笔者网上搜索发现这位陈副厅长名叫陈北洋,在湖北省司法厅曾担任过副厅长、巡视员,现已退休。2月4日至12日期间,湖北省司法厅领导、武昌区副区长、公安民警、防疫站、社区工作人员都曾上门陈某做工作,我们的这位陈副厅长就是不开门、不配合北洋的家人确诊也患上了新冠肺炎但都拒绝送医隔离,他们还搬到感染病例小区,经常出入,业主们对此非常气愤。

难道就真拿这位陈副厅长没有办法吗?疫情肆虐之际,在确诊患上新冠肺炎后,无论是谁都应主动接受就医隔离,北洋却倚仗其厅级退休干部身份,拒不接受就医隔离。相关部门对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事情曝光后竟然以“没办法”搪塞公众。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发生此等怪事,除了陈副厅长的特权思想作祟以外,相关部门未尽到自己的责任也是原因之一。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还规定,此罪最高可判死刑。陈北洋拒绝送医隔离,其行为已危及公共安全,关部门本应依法行事,但在口头劝说之后就不了了之,责任心何在?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各路人马多天的反复劝说,陈副厅长最终勉强答应送医隔离,但提出“家里人要住同家医院不去方舱医院、用公车送其就医”的苛刻条件。结果,相关部门也答应了他的条件,安排公务车辆送北洋一家就医隔离。他们对这位官老爷可真是“照顾”啊!

令人欣慰的是,事情甫一曝光,湖北省纪委监委立即对此展开调查,陈北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并降为一级调研员退休待遇。笔者在这里想说的是,问责陈北洋是必须的,但相关部门的责任也要追究,否则,“某某长拒绝送医隔离”的戏还会上演。(临澧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