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救命钱”岂容“暗度陈仓”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多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其中,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查处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9.16万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26.32亿元,处行政罚款1.94亿元;查处欺诈骗保定点药店6.39万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2.14亿元,处行政罚款0.05亿元。(11月17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这一串串的数字触目惊心。医疗保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它为百姓的生命健康兜起了一张“幸福网”,医保基金更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安心钱”,事关所有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熏陶过程中,在反腐“高压势态”下,仍有人动“歪脑筋”、打“歪心思”,将医保金视为“香饽饽”、“唐僧肉”,从而“偷梁换柱、暗度陈仓”,通过虚构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票据、串换药品耗材等方式“欺诈骗保”,这不仅有悖医保制度建立的初心,更严重损坏了公共利益。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然而有少部分人、机构政治站位不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有“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觉悟。“眼馋”人民群众安身立命的“沃土”,不顾患者深受病痛的折磨,“贼心”不死,将“黑手”伸向了老百姓的“看病钱袋子”,“蚕食”医保基金以“自肥”,破坏医疗公平,威胁医疗基金安全运行。所谓“善不可失,恶不可长。”那些不顾患病者病痛恶意套取医保金的的“蛀虫”,你们于心何忍,良心何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胜利之本”、“执政之基”,凡是有利于百姓的事情,即使再小也要去做;凡是危害百姓的事情,即使再小也要革除。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任何人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依法惩治,决不能手软。”对于这些“蝇贪蚁腐”要高悬“利剑”,一飞就拍,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彻查一起,让这些“玩猫腻”的“蝇蚁之辈”无所遁形,还党风政风一片“晴空”,一方“净土”。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要让人民群众对医保基金安全放心,监察部门自我“亮剑”必不可少。一是要构建多部门“强强联合”,协同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纠”、“处”。二是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监管医保基金的使用,用大数据分析和筛查进行“靶向监管”,并辅之以重拳打击惩戒,让骗保行为无处遁形。三是建立诚信档案,借鉴“老赖黑名单”的做法,让骗保者处处受限,反向约束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者的行为。四是鼓励每个参保人“盯”紧每一分钱,自觉守护“救命钱”,形成“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的氛围。(临澧县太浮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