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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洪荒之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6 10: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常德市纪委监委公开为石门县雁池乡横断山村党支部书记覃业军、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所长王建平、安乡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斌、汉寿县纪委监委干部梅革中、张健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廉洁常德网  2019年8月1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相继出台了党员干部激励和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由新担当新作为。常德市纪委监委为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让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充分释放出“洪荒之力”,心无旁骛地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党员干部若能干事、会干事,但往往“树大招风”,能干、会干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难免会因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因工作中敢抓敢管得罪人而受到诬告;抑或是因举报人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受到错告,这些诬告错告的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但是如果组织上不及时澄清正名,则会给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心里带来创伤,让其背上“心理包袱”,进而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澄清是最好的保护,信任是最佳的正名。纪检监察机关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能够让党员干部“大胆工作”,也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和信任,更能让诬告陷害者明白,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恶意中伤他人只是徒劳无功。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特别是当无端受到责难非议诬告错告时,纪检监察机关应义不容辞,更要刻不容缓,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及时恢复被举报党员干部的清白、干净,最大限度的将诬告错告的影响降到最低,让担当者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让负责者奋勇前行、专心谋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洪荒之力”的“金钥匙”,应一以贯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廉洁常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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