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欢迎来到 临澧县纪检监察网 !
您的位置: 首页 >纪检动态>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不可让民心工程变成“寒心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9 09: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大田乡中团村党支部书记余瑞兰把村里的扶贫路修到自家猪场,总长116米,违规使用扶贫资金13920元,而这个扶贫项目结束时却有4户村民的入户道路没有硬化。最终余瑞兰“聪明反被聪明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国纪检监察报  7月30日)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全心全意为百姓谋福利,为村里的建设尽心尽力。余瑞兰却以私人利益为中心,假公济私,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让为民谋福利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变成了“寒心工程”,造成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对百姓幸福感获得感的损伤,影响极其恶劣。究其原因,既有基层干部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守住初心,维护党的宗旨,也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排查监督力度不够密切相关。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扶贫路是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路,它不仅连接着贫困群众的艰难现状与脱贫致富的明天,更连接着党中央的为民之心与百姓对党和国家的期待与信任。扶贫路要切实为群众带去便利,带去脱贫的契机,让贫困群众真正看到希望,获得保障,生活得到实际的变化。而绝不能让它成为怀有私心的村干部为自己谋福利,中饱私囊的工具,否则,自私自利者“发财致富”,群众脱贫无望,脱贫攻坚战的胜仗只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心无百姓莫为“官”。基层干部的作为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党的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如若没有真忱的为民情怀,不能做到心怀百姓,以百姓利益为先,便难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难以承担带领百姓脱贫致富的重任。习总书记强调“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做人要有人品,为“官”要有“官德”,当干部要“干”字当头,而不是时刻关心自身利益,甚至去损害群众利益。同时,干部也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心中有规矩,行动定方圆。”刚性的约束是绝不可跨越的红线,纪律与规矩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阀”。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此常怀敬畏之心,以此来规范言行,做到不越线,不逾矩。如若无视纪法规矩,任性妄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要想真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将民心工程落实到位,还应“关口前移,惩防并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干部的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要做好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和事前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工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每一环节的规范。扶贫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断完善监督秩序和程序,还应加大问责力度,提高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的违规成本,让扶贫资金真正雪中送炭,让扶贫项目落地开花。

 从民心工程到“寒心工程”,可能只是让扶贫路拐个弯,却足以负了中央的拳拳爱民心,碎了群众的脱贫攻坚梦。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严加监管,未雨绸缪,将违规违纪,以权谋私,伤害群众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让民心工程真正解民困,暖民心!(廉洁常德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