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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清明应是“清廉”过节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0 15: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明节将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以案示纪》系列提醒,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从各地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不少人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最终难逃法纪这个“天网”。这些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训极为深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意见,“清廉”过节。

 大家都知道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正常祭祀往来无可厚非,但有些党员干部打着过节的幌子,心存侥幸,试图钻空子、搞变通,铤而走险、以身试纪,稍不注意就踩踏了纪律的“雷区”、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

 从公开曝光的案例来看,清明之际,有的对公车动起了“歪脑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处理私人事务。如:海南省儋州市新州中学总务处主任郭学谟私自使用该校公车,送家人处理个人事务。有的钻空子搞变通、巧立名目、打“擦边球”,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如:新疆塔里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新平以过节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类过节费及福利22.5万元。有的利用清明之际,一些单位和个人借机“走动”送礼。如:江苏有线泰兴分公司滨江广电站原站长冯建伟先后4次安排该站营业班长王新国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共2.9万元用于单位送礼。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新型“送礼”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如:平阳县道路交通运输局第四党支部委员、鳌江运管所干部陈联楚多次收受或索要管理对象微信红包共计2820元。

 俗话说:“洁不洁,看过节。”清廉过节虽是老生常谈,却也常谈常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行动上的自觉,牢记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规矩的戒尺,管住手、管住嘴更要管住心,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自觉崇廉拒腐,引领“清廉”过节的新风尚。

 当前,清明节将至,节点也是“考点”。希望大家谨记:“清明节连三月三,踏青扫墓不可少;管好公车再出门,准则条例牢记心。”确保过一个“清廉”节。

 最近电视剧《都挺好》在热播,在此,也祝大家过节“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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