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零容忍”
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就脱贫攻坚强调指出,“要坚定信心不动摇”、“要咬定目标不放松”、“要整治问题不手软”、“要落实责任不松劲”、“要转变作风不懈怠”。(3月9日 人民网)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已经成为了困难群众致富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前不久,湖南省桃源县纪委监委就查处了一起村支部书记伙同村报账员、原村主任、原村干部等7人,套取粮食补贴、民政资金、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合伙侵占集体资金,非法转让土地并从中牟利等问题的违纪典型案例。这些腐败典型绞尽脑汁“蚕食”着群众的利益,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恶痛绝。
众所周知,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为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和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用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如今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胜关键期,但是仍有极少数基层干部站位不高,置大局于不顾,擅自将扶贫资金截留挪用,甚至放进个人“腰包”,使扶贫政策打了“折扣”,一些基层干部揣着“不拿白不拿”的想法,搞“雁过拔毛”与群众“争食”,违法了法纪,也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位置。
“出水才见两腿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阻碍脱贫攻坚步伐,只有严查“蚁腐”、出重拳惩治“蝇贪”,以铁的纪律要求护航脱贫攻坚,才能严把脱贫“质量关”,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挑重担,聚焦主业主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线索要严肃认真对待,切实对扶贫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实处、每一个项目都带来实惠,真正筑起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高压线”,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就要建立起预防机制,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要继续推行村务公开,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路是否修了,树是否种了,款项是否落到实处了,工作是否真正做到位了,群众最了解、最有发言权。要建立健全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自发举报和监督村务,切实解决不能腐的问题。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基层干部的作为,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因此,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基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作表率、当楷模,自觉抵制腐败,自觉筑牢“防火墙”、把好廉洁关,始终奉行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准则,增强责任意识,不被权力所“腐蚀”,努力争做一名让群众称赞的好干部。(桃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