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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8 11: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涟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三湘风纪网 1月8日)

 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基层干部听群众需求、解基层难题、时刻谨记组织与人民在监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才是己任。涟源市通报的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向我们传递出这样的信号,作为基层干部,利用职权“虚报冒领”“套取”“骗取”“侵占”“挪用”资金,哪怕只是微腐微贪,最终也逃不过受处分的结局。

 “白袍点墨,终不可湔。”一些落马干部的贪污行径就揭示了积“小错”成“大错”,“微腐败”酿成“大祸害”从不是耸人听闻,道听途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原书记侯新华打开贪欲之门从某年过节第一次收下2000元“礼金”开始;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滑入腐败泥淖从忐忑不安地留下某企业负责人一个500元“红包”开始;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副司长周望军成为大贪巨蠹从“收人两瓶醋”开始。这都是由“微腐败”一步步催发萌芽,“浇灌”出腐败的“参天大树”。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从乡野到城市,从一般干部到省部级领导干部,扎根其中的“蛀虫”“巨蠱”们,为掩盖贪污事实,或穷凶恶极一手遮天;或掩耳盗铃自我欺骗;或心存侥幸能逃法眼; 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再狡猾的狐狸,也藏不住尾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贪不贪、有人盯,腐不腐、有人知。国家制度不是虚设,前有规章、法律的审视,后有执法部门天罗地网星罗棋布,国外亦然。“百名红通人员”的例子近在眼前,任凭“蛀虫”“巨蠱”们有滔天本事,也藏不住逃不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微腐败”之腐并不“微”,一是人数不“微”,每年查处的违纪人数都不是小数。二是金额不“微”,基层的贪官贪大头谋大利不是个案。三是危害不“微”,于家,一人腐坏,家风败坏;于民,被啃食利益,失去信任;于国,被侵吞利益,腐蚀社会风气。对“微腐败”必须“零容忍”,严防其成为“大祸害”。

 遏住“祸害”的源头,要压实干部肩上责任。一要加强干部作风教育,建立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遏住苗头性、潜在性问题。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围绕关键点开展腐败治理,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严惩“微腐败”形成持续震慑。(桃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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