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亲情变悲情
近日,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受贿案及其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在新余市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从姚迪明儿子姚蔚的简历看,30岁左右官至副厅级,36岁迅速被查处,不难发现,“耀眼新星”般崛起的背后离不开其父姚迪明的钱权铺路、运作“有方”,“流星”般陨落同样源自其父姚迪明家风不正、教导“无方”。正所谓“亲情”不律,“悲情”不止。
搜索近年来这样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十八大后第一个因贪腐落马的副国级官员苏荣,在江西主政时,妻子于丽芳擅全干政,插手工程建设,插手干部人事,收受钱财,双双锒铛入狱,演绎夫妻亲情变悲情的夫妻档。 “霸蛮书记”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因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罪被判刑18年不久,其女李璇被查实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成为父女亲情变悲情的父子兵。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在任时,庇护兄弟纵横政商界,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圈,最终在自己落马不久,其弟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平顶山市湛河区原区委书记王宏希也先后被带走调查,上演了同胞亲情变悲情的兄弟连……等等这些,一名干部被绳之以法,往往兄弟、父子、夫妻也被牵连出来,“捆绑出事”“结伴被查”的怪现象不得不引起深思。
人人都有亲情,但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逾越党纪国法。过分地溺爱子女、纵容家属或亲戚,必将祸起萧墙。从这些官员他们的堕落历程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他们自己不能正确对待亲情,纵容家属子女收钱敛财,不 “正身律己”,反而溺爱子女、纵容家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任其将职权当特权,拿公权换私利,最终导致万般溺爱的儿子把自己送进铁窗、情同手足的兄弟让自己身败名裂、患难与共的妻子使自己跌入深渊,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最终也害了亲人家属,教训十分深刻。
常言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赤子之情、手足之情、结发之情、舐犊之情,这些亲情是人之“软肋”,但却回避不了。作为心系民生福祉、手握公共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就要把握好亲情观,处理好亲情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亲情也是这样,必须要有尺度。这把尺子就是党纪国法、纪律规矩。始终在尺子的范围内来谈亲情。做到家人、别人一个样,一碗水端平、不偏袒、不厚此薄彼。在精神上多关心,引导家人和子女做到不慕奢华、甘于平淡,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管住自己,管好家属,建立好感情相通、志气相投的夫妻关系,严慈相济、既养且教的亲子关系。只有这样,“亲情”才会长久,才不会演变成“悲情”。
古人云:“欲治其国,必先治其家。”“一室不治,何以治天下?”毛主席“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处理亲情问题 “三原则”,林则徐“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的亲情观为后世树立了光辉榜样,告诫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情不可越法、情不可逾规、情不可失德”的亲情观,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唯有这样,家庭和事业才会实现“双丰收”, “亲情”变为“悲情”的悲剧才不会重演。(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