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矩者 难自由
“如果自己当时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房子,为什么少数人能拿,多数人不能拿等诸多问题,如果当时能果断地履行自己担负的监督、执纪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的苦果了……”这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忏悔时的一段话。2017年11月,他被开除党籍。2018年4月,李加灯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12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李加灯的忏悔让人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敬畏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慎始、慎微、慎独,否则,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越轨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丛林法则”。每个人只有遵之、守之、敬之,才能食之有味、卧而能寐,成为真正的自由人。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中的刘青山、张子善,自以为劳苦功高、居功自傲,放纵自我,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被判死刑。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世界,没有规则是可怕的;无论自然界还是社会,有规则不遵守同样可怕。不遵守自然规律,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人类社会中,像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因有人心存侥幸,无视规则,结果轻则人车具伤、重则车毁人亡。不守规则,获取不属于自己的那份东西,心神不宁,食无味、夜难寐,何有自由?严重者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众多落马官员,无一不是漠视规则,逾心逾矩,放纵自我,一发不可收拾,落得个“凄凉凉、悲惨惨”的下场。逾矩者也许能图一时之快,但一时的放纵换来的只能是“一世的痛苦”“一家人的耻辱”。一个干部变成一个被众人唾骂的罪犯、一个事业生活曾经都很体面的领导变成失去自由的阶下囚;从一个受尊敬的家庭长辈变成家破人散的肇始者,害了自己不算,还要举家背负耻辱……党员干部不讲规则,就易成为“不法分子”图谋不轨的对象,变为“温水中的一只青蛙”,成为他人的“猎物”与“傀儡”,就会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党和群众渐行渐远;就会“浪子回不了头”,在违法乱纪的路上越走越远。
从心所欲不逾矩。认同、遵从、敬畏规则,方可“幸福万年长”。党的十八大以来,苏荣、谷俊山、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一批“大老虎”的纷纷落马,深刻地警醒各级党员干部始终不能偏离“轨道”,必须始终对党和人民、法律法规保持敬畏之心。作为党员干部,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之后,将会怎样,必须要有清醒的觉知,认真算好“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健康账、自由帐,三思而后行。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当前,我们并不缺少规则,缺少的是个“怕”字和守规则的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守规则,首先要加强规则意识的培养,提升素养和境界,坚持“自我立法”,防微杜渐。同时,要严厉惩处,让不守规则者付出必要代价,让纪律“高压线”满负荷运行,长“牙”生威。
守矩者,方自由;逾矩者,难自由。党员干部要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告诫自己,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警醒自己,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鞭策自己,才能心灵安宁、身心自由。(安乡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