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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不要存“侥幸心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0 14: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过反思,我深刻认识到,由于自己政治观念淡薄和纪律意识不强,犯下了严重错误,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后悔,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将深刻汲取这次教训,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甘肃省通渭县襄南学校校长马腾在检讨书中的忏悔。(1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随着职位一步步升迁,马腾逐步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与约束,侥幸心理渐渐占了上风。2017年9月10日,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马腾为其子举办“百岁宴”,并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4100元;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马腾将30平方米的办公室装修为套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直到被核查人员发现。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马腾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你要说他不知道这是违纪的吗?作为一名党员,他当然应该知道。但正是由于侥幸心理,才使他放松了廉洁自律要求,置党纪党规于不顾,以身试纪,最终受到处分。

 纵观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因“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而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已经成为贪官堕落的“定律”。如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在忏悔录中写道:“之所以‘深思熟虑’后还会选择去犯罪,都是因为侥幸心理在作祟,一直以来‘也许没事’的想法最终改变了我的命运。我就是怀着‘也许没事’的侥幸心理,在受贿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可以看见,党员干部在一开始是都认为自己“问题不大”,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随着侥幸的次数逐渐增多,内心的贪欲也就愈来愈膨胀,最终从“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从“小贪”变成了“巨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不容侥幸心理作祟,因此“侥幸”之风不可长,此“蛀虫”不可不除。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得党员干部明白,思想松懈是违纪的闸门,一旦开闸,后果将不堪设想。最初的蒙混过关,看似是占了便宜,其实是为自己埋下了犯罪的祸根,因此必须提高小事、小节上的自控能力。要坚持抓早抓小,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在一些党员干部刚刚有了违纪苗头,或者刚刚有了小问题的时候,要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侥幸心理”就是违纪违法的入口,它会一步步腐蚀你的思想,助长贪欲的恶性膨胀,最终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深陷而不能自拔。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地警醒自己,千万不能步这些贪官的后尘。(鼎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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