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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莫做“两栖干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6 08: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公职人员机关、企业两头占好处,严重干扰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对此,各地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10月1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两栖干部”是指公职人员像两栖动物一样,既领国家的稳定工资,又拿企业的优厚酬劳,谋双份工资,占两头好处。近年来,这种“两栖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他们把兼职当作增收的“钱袋子”,悄悄地“接私活”、拿报酬,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不过法纪的制裁。

 细细分析,出现“两栖”行为,归根结底在于党员领导干部信念的缺失,受利益的驱使,才会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把权力当做利益输送的“纽带”,“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重拳,严格清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行为。今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九十四条、九十七条中,对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严格划出了党纪“红线”,展示了党中央惩治“两栖”行为的坚定决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不要越了“红线”、踩了“雷区”,成了“两栖干部”。

 一是要撸起袖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员领导干部手上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时时刻刻想着党和人民,对党和人民负责。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践行服务宗旨,“撸起袖子”干实事,“扑下身子”解难题。二是要关紧笼子。习总书记说过,“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而,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干部考核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企业、政府合作的廉政风险评估机制,理清政商关系,关紧制度“笼子”,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被金钱“绑架”,被企业“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乱用权、滥用权。三是要严打鞭子。俗话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作为确保制度落实落地最强有力的手段,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两栖干部”的处置力度,高悬党纪党规的“利剑”,重打问责追责的“鞭子”,铲除其生存生长的“土壤”,不姑息纵容,用问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威慑,净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业环境。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利欲往往会让人入歧途。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要有新认识、新担当,不能只想着“名利双收”、“钱权兼得”,否则最终“两手空空”,走上不归路。(澧县澧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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