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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三严”拒“围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5 08: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15日、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分别发表了《被围猎的权力》、《失守的监管防线》两篇文章,对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进行了报道。从调查和披露的情况看,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是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少数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被金钱“围猎”,他们在“围猎”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最终被“糖衣炮弹”击中落马,令人扼腕叹息。

 所谓“围猎”,指的是在打猎时,四面合围而猎之。在《周礼》中记述:“君王四季田猎,分别称之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穿过历史的长河,封建王朝骑射大典的壮观早已被淹没了,但当前许多“围猎”的现代版的情景剧却在不断上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今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被利益集团当成“猎物”一样剿杀。这不,湖南省委公布的对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中,就有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严肃问责,另有11人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其中就有许多人被人们称为漉湖一霸的“夏老四”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所“围猎”,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充当“夏老四”这个利益集团的“保护伞”,从而导致监管防线失守,人民的利益受损,自己落得过身败名裂的下场。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我们:“党员干部掌握着权力,不可避免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反思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这起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重温总书记的诤诤话语,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只有严守纪、严用权、严律己,才能突破“重围”,拒绝遭到利益集团的腐蚀和“围猎”。一要严守纪拒“围猎”。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许多被“围猎”的党员干部,在反省时,其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都是从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的。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就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法纪拒“围猎”。二要严用权拒“围猎”。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可见,为官就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谋福,要严用权、用好权,手中的权利不能被利益集团所“围猎”,成为其牟利的“保护伞”。三要严律己拒“围猎”。“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严以律己是我们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成事之要。毋庸讳言,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正是这些“权”,就会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围猎”。所以,我们党员干部必须严格加强自律,在金钱面前不丧志、不失节、不折腰,自己手中的权力也就不会被金钱所“围猎”,从而也会让自己逃脱被“围猎”的厄运。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痛定思痛,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这起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严守纪、严用权、严律己,才不会被像“夏老四”一样的“苍蝇”所叮咬,也才不会被类似“夏老四”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所“围猎”。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这样,哪怕猎手再高明,猎物不进套子、不落牢笼,猎手也就会毫无办法、束手无策,为官“三严”就一定会拒“围猎”,反剿杀。(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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