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微腐败”须开“综合方”
甘肃省陇西县福星镇红岘村党支部书记陈某伙同村委会主任刘某、村文书魏某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2.1万元、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款582元,并收受群众好处费、私自倒卖村集体苜蓿籽、评选低保时优亲厚友。(10月1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是党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打虎”无禁区、“拍蝇”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苍蝇扑面”问题,确实收到不错的反腐“成绩单”。然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禁而不绝、屡禁不止。为此,惩治“微腐败”,必须要出重拳、下猛药,开出“综合方”,力求药到病除、标本兼治。
开“化验单”,全面监督查“病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仅“守株待兔”,更要“主动出击”。要充分利用好“三湘e监督”这个大数据平台,经常开展村级财务交叉检查和驻点巡察,及时发现“病源”,找到“病灶”。对基层组织要经常性地进行常规“体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预防问题。
开“处方单”,靶向发力除“毒瘤”。“蝇贪”之患猛于虎,基层“微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百姓反响强烈,必须要“用牛刀”、“下猛药”,精准发力,严肃查处。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开展专项整治,用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治顽症、去痼疾,形成震慑局面,破除侥幸心理。
开“调养单”,固本培元强“免疫”。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居)活动、到法庭旁听、走进监狱听取犯罪人员忏悔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综合疗效。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牢记党纪国法、不忘初心使命,始终做到自觉自律自醒自警。
小害不除,必成大祸。唯有在“微腐败”面前不容“沙子”,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方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于基层治理和服务中的幸福度和获得感,让基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