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蛇打七寸 扫黑必除“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10月1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通报的五起案件中,均有一大串公职人员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处理。彻底查处这一干人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夺取扫黑除恶完全胜利、净化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扫除了黑恶势力,更是挖出了其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可谓是除恶务尽。
“保护伞”是黑恶势力蔓延重要土壤。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围堵斗殴等为所欲为,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他们相互勾结、为非作歹、牟取私利,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破坏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信赖,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却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
充当“保护伞”形式多样。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保护伞”们万变不离其宗的“操作方式”,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他们有的是帮助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有的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有的利用自己接触“内部消息”或举报信息的机会,为涉黑涉恶势力实施不法行为通风报信、提供关照,甚至成为其“内鬼内应”;有的不担当不作为间接助长涉黑涉恶势力等等。
朗朗乾坤,岂容黑恶势力藏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扫黑务必除“伞”,除“伞”务必深究。扫黑除恶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一案三查”,务必深挖彻查、斩草除根、除恶务尽。要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特别是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打蛇打七寸,扫黑必除“伞”。“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打击“保护伞”是扫黑除恶的“牛鼻子”,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扫黑除恶就能彻底干净,就能事半功倍。(鼎城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