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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新时代的“四铁”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09: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作出修订。此次修订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8月2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当前,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完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强化自身建设,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展现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

 坚持理论学习,做信仰如铁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的十九大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前,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也是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强化政治信仰,矢志不渝。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学习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对镜自省,做信念如铁的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魄力从严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孙政才等一批大案要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坚持以案为镜、对镜自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牢记宗旨责任,虚怀若谷地接受来自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不为世俗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不为面子所“困”、不为权力所“动”,从而不负使命,为党为民尽心尽职,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

 坚持严于律己,做遵纪如铁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一是要加强道德修养,以严的精神和实的态度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从思想上、精神上真正做到“返璞归真、固本培元”。二是要站稳党性立场,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终。三是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贪图享受、攀比阔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带头整治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清正廉明、求真务实的本色,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努力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形象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

 坚持“四种形态”,做担当如铁的纪检监察干部。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在秉公执纪中彰显担当作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打铁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在处理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违纪案件上,既是经受考验和诱惑的过程,也是不断锤炼自身信仰信念过程。要成为一名新时代的“四铁”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切实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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