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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严政治纪律促进政治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31 15:39: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发广大干部热议。这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问世以来的第三次修改,可以看到,从2003年制定到2015年第一次修订中间经历了整整12年,而本次修订距离上次修订尚且不足3年,这是党中央根据十九大以来反腐倡廉和正风肃纪的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响应群众殷切期待,适应当前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

 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突出和细化了政治纪律,为政治问题划出了新的“高压线”。《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第六十二条关于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全部为新增内容,在全篇新增的11条中占了5条,这一章节也是较2015版改动最多的章节,这些改动是党中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重大任务部署,体现了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的决心。

 《条例》将“在重大决策问题上不能与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品行恶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等这些典型政治纪律以纪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对党员干部形成强烈的警醒效果,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细化、更明确的依据。

 习近平同志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但应该看到,政治建设依旧是我党在意识形态面临的严峻考验,纵观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案例,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腐败案列,无一不是首先在政治上出了问题。一些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大搞迷信之风;一些干部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充当“保护伞;一些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做“两面人”等等,这些人没有信念,没有原则,没有立场,没有节操,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污染了政治生态,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予以清除。政治路线出了问题,这是很多“落马者”犯错的根源。一个政党的发展与兴盛,在统领,在统一,在集中,只有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政治本色,坚定政治立场,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真正执政为民。

 《条例》中党的政治纪律还对如何处分“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信仰宗教”、“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将近年来出现的政治问题新表现纳入了制度处分的“篱笆”,对党员的政治素养提出了更严要求。本次修订新《条例》释放了更加高压的政治纪律,下一步,需要的是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将纪律印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使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懂学通才能刚性执纪,才能对违犯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问题一查到底,彻底肃清政治上的“糊涂虫”。(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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