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微腐败”才能助力“真脱贫”
8月16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数起涉及骗补、套取扶贫资金、克扣低保等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类似的“蝇贪”问题,仅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曝光了500多起。(8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扶贫攻坚作为 “三大攻坚战”之一的一场“硬仗”,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一步一步向前迈进,不能走半步捷径、出半点纰漏。当前,“微腐败”造成“蝇贪”、“蚁腐”横行肆虐,群众利益也受到侵害,如果不及时整治,精准扶贫工作就有可能毁于一旦,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面对基层腐败作风“顽疾”,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较真碰硬的态度坚决查处“微腐败”,助力“真脱贫”。
要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扶贫检查、考核、评比多,扶贫政策执行走样、扶贫帮困优亲厚友、对扶贫资金“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帮扶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是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的实效性就要针对这几类情况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严防死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监督是提醒也是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以扎实举措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要强化问责的震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是群众身边的“父母官”,也是“微腐败”的潜在主体,要强化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就要敢于向动群众“奶酪”的“蚁腐”“开刀”,以严问责倒逼干部勇担责,努力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想办法、下功夫、出实招,干群合力“脱真贫”。
要着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工作有没有成效,要看群众是哭还是笑。”从严查处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工作是否取得了实效,还要看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是否得到提高。扶贫“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唯有严查扶贫“微腐败”,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才能正风肃纪,凝心聚力,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桃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