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8日)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我们看到的七起案例中,暴露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说明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信任也不能代替监督。然而现在仍存在不少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手握有权力,却忘记了责任。
作为党政干部,必须要自觉、主动、严格的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一是党政机关干部必须正人正己。只有自己站得稳,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行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取信于民,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赖。二是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党政干部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常怀戒惧,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的运行。三是要把管党治党作为自己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推动管党治党全面的覆盖,层层传导。四是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推动从严治党的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两个责任”,编织责任链条,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从严惩戒从严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石门县维新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