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造假获刑 环境保护绝不能弄虚作假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16名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工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6月24日《新京报》)
据悉,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
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16名涉案人员获刑,这其中还包括负主要责任的环保局局长,这与以往的环保追责案例相比,算得上是最严厉的处罚,同时也倒逼地方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任何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牺牲坏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最终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场持久的艰巨的攻坚战,首先要从转变思维上下功夫,决不能以牺牲坏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片面的追求政绩,最终伤人伤己;其次要加大追责力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必须真追责,严追责,绝不手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让破坏环境的人付出惨痛的代价;最后要完善问责追责制度,现有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多开展回头看,对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此次的环保造假获刑,更是给破坏环境的行为当头棒喝,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环保工作求真务实,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津市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