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做移风易俗垂范者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湘风纪网》6月20日)
操办婚丧嫁娶,本是人之常情,但我们看到的这7起通报,却都是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社风民风风气,既加重了一些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负担,又违背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为此,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回应群众呼声的必要之举,也是减轻群众负担、净化社会风气、培育文明风尚的应有之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的当前社会背景下,我们党员干部则应当以身作则,做好移风易俗的垂范者。
党员干部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摈弃陋俗。现在,很多陈旧的风俗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困扰,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陈风旧俗一定程度上就是贫困群众脱贫的一大阻碍。实际上绝大多数人也都希望破除这些陋俗,但是又没有勇气站出来,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绝不应该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而是要勇于站出来,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革除陈规陋习,在群众中产生“头羊效应”,使移风易俗蔚然成风。
党员干部要主动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客观来说,很多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拥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有利条件,教育动员亲朋好友反对陋习、崇尚新风。同时,还可以利用好与群众接触的时机,向群众传播好、解读好移风易俗的有关政策精神,宣传好移风易俗带来的各种好处,让群众理解政策善意、支持移风易俗工作,“婆婆嘴”念叨多了,移风易俗的新风总会“吹拂”起来。
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不能止于倡导,更应从源头上下手,形成完善的行为制约和监管体系,以制度来约束和引导党员干部的行为,才能推动党员干部真正把头带起来,把标杆立起来。纪检监察干部则不仅要带头垂范,还须严肃执纪监督,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从机制上要求党员干部严肃纪律。
“身正为范,上行下效”。移风易俗树新风,移走的是群众心头“千般烦”,竖起的是社会和谐的“导向标”,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与使命,在移风易俗的伟大事业中切实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应有作用。(石门县白云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