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姓“公”不姓“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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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襄垣县原县长助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有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在刘有才严重违纪违法事实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刘有才提议到北京买住房,有人说北京房价高、买不起,他则指指在场的一名煤老板说,“守着大老板了,还怕买不上房?”最终,一套价值1000多万元的房产转到了刘有才女婿肖某的名下,也成为刘有才索取贿赂的主要证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05月29日) 刘有才说这话的“底气”来自哪里?想了一想,这份“底气”无非就来自于他手中的权力。有了权,就能捞到钱,还怕买不起房吗?如果刘有才手中没有权力,煤老板是不会用钱“孝敬“他的,他就不可能说出上述话语,说了也白说。从曝光的情况看,那名煤老板正是看中了刘有才手中对经营煤矿所用的炸药等火工品的审批权,才“很配合”的代付了购房款。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把权力当作敛财的工具。安徽省亳州市食药监局原调研员李健以前一直有这种心理,“我不为难你,但给你办完事后你表示点感谢也是应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科学技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新平在给他人帮忙时,总是暗示对方“申请科研项目经费不容易,没有我从中协调这事根本办不成”。他们成天想着的是用公权力设卡索贿、中饱私囊,却忘记了手中权力来自哪里、该怎么行使。 在刘有才看来,手中的权力就是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谁不听话不乖乖送上钱财来就整你。那名煤老板不听招呼不肯代付剩余的383万多元购房款时,刘有才就安排工作人员多次检查他的基建矿井,长达十多天不给该煤矿供应火工品。企业老板不给好处不听话,就想方设法“检查”你,让你无法正常经营,一副贪婪嘴脸暴露无遗。 共产党员必须谨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2016年10月通过的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秉公用权,把权利用在为人民谋福利上。如此,才不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嘱托。(临澧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