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塌方式腐败 严防“山头主义”
近日,浏览广东南方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报导 “‘11·1’涉腐专案全纪实”,广东汕头一房管所被曝发生了“塌方式腐败”,贪腐团伙伪造资料套取政府专项维修资金超过237万元。而更令人震惊的是,该所在职员工59人,涉案人员竟达22人!
案件让人警醒,但笔者认为更需要警惕的是此案中所暴露的封建思想的余毒——“山头主义”。案中房管所所长蔡某是该所的一把手,经过蔡某提拔为副所长的赵某对其言听计从,而赵某是工程股副股长李某的“师傅”,李某也对赵某的话唯命是从。这种“提拔之恩”构筑的关系链条,演变成了这起贪腐窝案中的核心利益圈。
古时考举仕进,中举士子尊取中他的考官为座主,自称门生,座主对门生提携和保护,门生对座主依附和顺从,从而形成一个个“朋党”,这是古代官场的陋习。而今,“山头主义”与古时的“朋党政治”也有很多共同之处,选人用人不按规矩制度,只论关系的亲疏远近,对待上级不称呼同志或其职务,而是充满江湖气市侩气的叫“老大”或“某总”,以此来划分圈子,圈子内称兄道弟,互相提携包庇,对圈子外的打压提防,排除异己。这些结成小圈子的人目的或手段可能不同,但是其本质都是一样,都是以公权私用为主干,以人身依附为枝叶,发展成一棵利益同盟的“大树”,上面的人“丰满羽翼”,“笼络鹰犬”,把单位化成一家一姓的一言堂,下面的人“背靠大树好乘凉”,一心只媚上邀宠,不问对错是非,不顾党纪国法,把圈子的利益个人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这种利益团体就是寄生在党和国家身上的毒瘤,靠吸取国家和人民的血肉为养分以壮大自身,一旦其腐败行迹败露,又往往因为其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利益网,由“一人腐”牵连出“一群腐”的塌方式腐败窝案!
抵制“山头主义”,只有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纯洁党员队伍;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培育出敢说话、说真话的民主风气;规范实施干部选拔,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原则,坚决反对有人用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利,以个人的名义施恩于人,拉帮结派,彻底铲除“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滋生的土壤,如此,才能有效防止此类“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窝案再发生。(临澧县停弦渡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