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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权力”导致“大腐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0 16: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发言让亿万群众心中暖流涌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民生问题,最痛恨的是腐败现象。“蝇贪”“蚁贪”现象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因而群众对他们感触最深。

 不难看出,“蝇贪”“蚁贪”现象的背后,是基层干部手中“权力”的任性。因此,对这些拥有“小权力”的基层干部的贪腐现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有媒体曾报道,广西南宁一名副科长利用负责接待的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公款,贪污近3700万元;扬州两名基层财会人员挪用、贪污4600余万元。这些低职务的基层干部所敛钱财金额已逾千万,与省部级高官相当,一时引发网民热议。

 “蝇贪”“蚁贪”是怎么长成“巨贪”的呢?他们虽然职务不高,手中权力也不大,但因为能直接支配资源,利用手中权力搞起腐败来很方便,因而能一天天“坐大”。再者,“苍蝇”不像“老虎”能一口吞下大块食物,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但正因如此,其隐蔽性更强,日积月累便成为“巨贪”。还有就是,有些地方反腐热衷于“抓大放小”,导致一些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有点小权的基层干部无人监督,这就为他们“坐大”留下了时间和空间。

 “小权力”也是可以导致“大腐败”的。基层干部是党的政策落地生根的执行者,他们身上一旦发生腐败,将直接影响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声誉。况且,基层腐败多发于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因而会大大降低群众的“获得感”。不但如此,基层干部的贪腐现象还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心腹大患。如果对他们贪腐行为不严加惩治,最后肯定会出“大问题”。作为一个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址的政党,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必须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已被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各级纪委监委要勇于担当,尽职履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当“打虎”与“拍蝇”同步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才会逐渐“飘红”。(临澧县修梅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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