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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整治乡村赈酒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14:39: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党员干部赈酒得到了很好控制。但是乡村群众赈酒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目前,乡村赈酒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赈酒名目越来越多。除了婚丧嫁娶以外,有以生日为借口的,有以学酒为借口的,另外,还有满月酒、乔迁酒、门店开张酒、当兵入伍酒等等。二是礼金负担越来越重。百客(关系很一般的朋友)礼金数目一般为二三百元,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五百至一千元、至亲则是数千乃至上万。除直接送上礼金之外,还有“送恭喜”等习俗,以凑份子放烟花鞭炮、送拱门等形式为主,同组村民一般都会参加,每一户需承担一百元左右。三是办酒队伍越来越专业。目前,农村已经出现专业承办酒席的队伍,一般由一名厨师牵头,服务人员、桌椅炉灶、锅盘碗盏、风雨棚等应有尽有,只要报上日期、席面价位以及席数,可提供从食材采购起的“一条龙”服务。

 乡村赈酒之风盛行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这股歪风能彻底根治。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必须主动作为、综合施策,还乡村一片山清水秀,让邻里、亲朋之间清清爽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浓厚氛围。要旗帜鲜明的亮明整治乡村赈酒之风的态度,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流动宣传车、标语传单等形式,反复宣讲、广泛宣传。不断营造和巩固严禁违规赈酒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移风易俗办喜事的意识,自觉倡导文明新风,抵制和不参与违规赈酒。

 二是制定乡规民约形成制约。由村支部或者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赈酒的乡规民约。如慈利县龙潭河镇原细毛村面对办酒成风的陋习,村党支部广泛调查走访,制定了一个村规民约:除婚丧红白喜事外,其余名目的办酒,要相隔四年才能办一回。为了使乡规民约具有普遍约束力,还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如果违反“四年之约”,取消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当然,乡规民约毕竟不是法律,政府部门要为乡规民约的落地落实“撑腰鼓劲”,切实提高其执行力,防止“纸上谈兵”。

 三是紧扣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各地对此也有具体要求,聚餐报告制度为掌握赈酒线索提供了一手资料,一定要合理运用。对合规赈酒的加强监管,对可能违规赈酒的做好劝导,对违反规定赈酒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临澧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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