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岂能被“偷梁换柱”
中国纪检监察报3月2日报道,重庆市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九里村2016年购买的5万株扶贫果树“青脆李”竟然是只开花不结果的景观树“红叶李”。究其原因却是村支书“偷梁换柱”,将30万扶贫款给农户购买了廉价果树苗,只为获取每株2元的“回扣”,共10万元。
当扶贫果树被“偷梁换柱”了,本来满心欢喜苦等一年,指望丰收脱贫的老百姓却只看到花开,没有结果!这是一种怎样的失落和心痛!
“小官大贪”“雁过拔毛”这类屡屡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着实令人气愤,一些心术不正、别有用心的干部把黑手伸向了扶贫资金,用各种方式蚕食百姓的救命钱,让贫困群众的脱贫效果大打折扣,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频发让人无比痛心,值得我们深思。
小贪不可小看,“苍蝇”虽小其害如虎。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不少地方在扶贫资金的管理方面还存在过程不公开、程序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等制度漏洞,扶贫对象还存在“优亲厚友”式,从而截留、套现、挤占和挪用等随之诞生。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拦路虎,纪检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彰显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为层层环节堵住违法漏洞。
怎样才能守住扶贫领域的“这杯羹”不被“苍蝇、硕鼠”瓜分呢?除了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树立不想腐的意识;更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机制。对敢于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害群之马”,从严从重从速处罚,并及时公布于众,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要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需要我们每一位干部不遗余力的倾情奉献,也需要我们的群众不等不靠,努力发展致富。尤其是扶贫资金“雁过拔毛”的现象坚决不能有,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鼎城区纪委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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