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岂能任性
近日,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在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组数据值得特别警醒和重视:2017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73人,已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其中,省纪委立案审查6人。
可以说,对纪检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没有最严,只有更严,2017年以来,省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清理门户,查办了李政科、曹明强等纪检监察干部的典型案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兑现了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坚持刀刃内向”的庄严承诺。
从李政科、曹明强违纪案件可以看出,李政科、曹明强利用党和人民被赋予的权力,任性妄为,抱着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践踏党纪国法,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最终被立案审查,当锒铛入狱的时候才追悔莫及,留下悔恨的泪水。试想一下,纪检监察干部自己是政治生态护林员,反而却带头破坏生态肆意砍伐,这将会产生怎样的恶劣影响,自己是监督执纪者,而自身却行不正、不过硬,又怎么敢大胆去监督他人呢?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执行者,一旦滑入腐败的深渊,所产生的影响将是无可估量的。
有权不能任性,任性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前车之鉴后车之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保险箱”意识,自觉筑牢不忘初心的“防护堤”,坚决抵制各种物欲的诱惑,以宽广的胸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综合分析研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己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十不准”,始终保持定力、耐力和恒心,坚决做党章和宪法的坚决拥护者和维护者,勇担正风反腐的政治责任,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而努力奋斗!(临澧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