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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贪一次”铸成大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6:2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报道,某地一名镇财政所副所长利用惠民资金过手的便利,6万多次“伸手”截留国家惠民资金,最少的一笔两毛七分钱,不过一年多时间,中饱私囊的资金却多达77万元。(中国纪检监察)

 看到这类“蝇贪”,很难想象到一名乡镇工作人员,有着基本的工资待遇,怎能贪腐到连“两毛七分钱”都不放过?怎能偷窃群众资金累计达到6万多次?可见这类党员干部已经丢失了理想信念,世界观这个“总开关”“总闸门”出了问题。

 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问题中,也有不少类似这样的情况:当腐败份子昧着良心向这些贫困群众的低保金、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救灾款等“救命钱”伸手时,心里总是存在侥幸心理,“今天用点,明天拿点,后天挪点......”有了第一次伸手后,就像爱上“罂粟”上了瘾,见钱就眼开,就想变着戏法套取出来。其实,只要迈出“组织纪律的门槛”,突破内心深处的“防线”,就已经迈入了腐败的深渊,以至于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根本停不下来。殊不知,腐败就是党员干部一个又一个错误的叠加。

 从案例来看,这些“小贪”虽然官位不高,却久居关键岗位、特殊岗位,手中的权力大,自律意识差,放松自我约束,长期缺乏监督就很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在熟悉相关业务后,就容易钻制度、政策的空子和漏洞,利用手中的权力违法乱纪,大肆敛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饱私囊。他们不仅侵蚀了国家大笔的民生资金,更直接威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对群众最大的伤害。这种行为,直接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着党的执政基础,党纪国法难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贪一次”不治,“大贪入狱”将成。我们党员干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想尽办法为己谋利,对于国家惠民资金,我们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不该想的不想,不能拿的不拿,不该得的不要;要心存敬畏之心,时刻想到党纪国法,始终做到“慎始、慎权、慎独”,杜绝侥幸心理;要培养良好习惯,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勿存“小贪一次无大碍”的不良心态,这才是一名党员干部遏制贪腐私欲,自我爱护和保护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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