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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岂可兼得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4 08:0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由于自己的错误,还将儿子牵连了进来,差点也将他毁了。真的愧对组织,愧对所有的亲人!”落马后,热衷于经商的云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杜敏含泪忏悔。(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痛批官员亲属非法经商。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曾指出:“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没有落实好。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此话一语中的地道出了为官应有的态度。但杜敏却做起了既当官又发财的美梦。作为政法干部,理应深谙经商违规违纪的道理,但是他却明知故犯,非但自己不收敛,反而还要变本加厉地给家人拉业务。这种丧失底线的做法,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马是迟早的事情。

 官员如果经商,势必难以勤政,而且会助长恶劣之风,导致政治腐败。笔者认为要想保持风清气正的官场风气,让禁止官员经商这一制度落地生根,还需要把好几个关键环节:一是提高认识,树立为民服务价值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把自己定格在“公仆”这个角色上,把亲民、爱民、为民深深扎根在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摸清底子,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关。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逐一仔细甄别,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无误。三是加大问责,把好纪律审查关。对于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开“绿灯”,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大搞“幕后指挥”、“马甲经营”,以求掩人耳目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纪违规成本。

 人们常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官”“商”亦不可兼得。一旦选择从政,就要自觉的和“经商”划清分界线,恪守为官底线,心无旁骛的掌好权力,干好工作,成为党和人民心中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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