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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0 11: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岛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严惩“小官贪腐”,谁伸“黑手”就查谁,去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办结“小官贪腐”问题线索411件,组织处理116人,党纪政纪处分377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败带来的变化。(6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蝇贪”泛滥害如“虎”,“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一些贪腐落马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无不是从“微腐败”发展为巨贪大蠹的。“微腐败”集腋成裘,积水成渊,给老百姓造成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同样巨大的。

 基层“微腐败”呈现出“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小,小官小贪;多,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近,就在群众身边。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们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感受更加有切肤之痛。俗话说“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我们必须认识到“微腐败”危害的巨大,“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将会溃堤崩厦,后果不堪设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惩治基层“微腐败”,我们不仅要有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还要有燕子垒窝的韧劲,要细“治”入“微”,无腐不治,有腐必惩。

 作风彰显形象,作风成就事业。“微腐败”不惩治,任其发展蔓延,总有一天,就会成为坏事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对于“微腐败”,我们一贯的态度是“零容忍”。一是树立纪律意识。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树立“纪律、底线意识”,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一把手”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喊出‘向我看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做到身教胜于言教,做好样子,带好队伍。二是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理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同时用好惩治“微腐败”和“拍苍蝇”的这一大利器,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的要求,成立巡查专班,建立巡查机制,创新巡查方法,以基层作风巡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三是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纪委应当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要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事情做起,彻底杜绝“小鬼难缠”,认真整治“庸懒散慢”,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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