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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纪检人”需常怀敬畏之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3 14: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来,湖南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黑龙江省纪委原常委宋川、山西晋城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少波、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等人,或被立案调查,或被组织调查。这些曾经参与了不少大案要案的纪检人,现在因自己违纪违法,却成为了案卷的主角,着实让人可悲可叹!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并非净土。绝大多数纪检干部经受住了诱惑,守住了底线,用一身正气抵制了各种歪风邪气。但是,也有一些纪检干部迷失了方向,掉进各种“陷阱”而难以自拔。

 今年1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专门刊文《打铁还需自身硬》。文章称,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作为纪检人,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而阳光执纪呢?必须要常怀敬畏之心。

 敬畏党纪国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就党纪与国法的关系作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的论述。“讲规矩”、“守住底线”是每位纪检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只有真正做到敬畏党纪和国法,才能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敬畏手中权力,做工作上的清白人。敬畏权力,就是要求纪检干部要在权力面前要保持敬畏之心。“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习总书记在河北省民政厅视察工作时就以前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大家都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反腐新形势下,纪检机关面临新问题新挑战。纪检干部更应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清廉自守,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慎微慎独,才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做工作上的清白人。

 敬畏人民群众,做生活中的贴心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敬畏群众,我们才会尊重群众热爱群众,才会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拥护、站得牢立得住。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正是如此,纪检干部更应该脚踏实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信任。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常怀敬畏之心,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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