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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不应“督察”成就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9 08: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截至6月2日,我省办结4510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结率98.4%,责令整改企业4010家,立案处罚1183起,罚款金额6404.87万元,立案侦查131起,行政拘留114人、刑事拘留58人,约谈1360人,问责1313人。(三湘风纪网)

 “中央环保督察风暴”刮过之后,总是有一批企业被责令整改,总是有一批人被立案查处,这些违法者和不作为者应声而倒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哪里的山秃了?哪里的水臭了?哪里的空气变质了?老百姓最清楚,然而老百姓平时反映的这些环境问题,却要等中央督查组来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这里笔者不禁想问为何环保问题就在眼前,却没有重视?为何环保问题群众反映了一遍又一遍,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什么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办下,地方政府就能迅速行动解决问题?

 原因是多样的:其一是错误的政绩观,为了追求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带血的GDP”;其二是眼里没有群众,群众眼里的大事,在个别领导眼里就是小事,严重脱离群众;其三是懒政思想作祟,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需破除多方利益壁垒,工作难以推进,干脆做起“甩手掌柜”,在其位不谋其政,尸位素餐。

 面对环境问题,与其等中央环保督察组扬起“问责长鞭”在后追赶,不如主动作为,打起精神,勇于承担责任,立愚公移山之志,破环境污染之困,做到守土有责、尽忠职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是一句空话,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付诸于实践,融入日常。

 首先在思想上,要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把“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其次在行动中,要积极作为,主动担责,敢于对污染环境的企业“亮剑”,督促其整改,勇于对不作为的干部“追责”,使其主动作为;再次在制度上,要完善相应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如果留下生态烂帐,终身追责。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并且重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把群众的需求当自己的需求,积极回应,迅速整改,与群众一起共同努力,形成保护环境的统一战线,“绿水青山”就在身边。

 古人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环保督察是有时限的,但整改问题、转变作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长期的,只有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才能让祖国的大好河山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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