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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之交当“淡如水”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17: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3月中旬,常德市原副市长卢武福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安排一个岗位,受贿20万元。据办案机关有关资料显示,无论是任职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还是官至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身边都有一批商人如影随形。”(《中国青年报》2017年4月10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重拳出击、铁腕反腐,一窥那些落马“老虎”和折翅“苍蝇”,不难发现,在其贪腐窝案中,总会有商人的影子,他们大多与商人有着不良关系。这种不正常关系危害甚大,不仅侵蚀党员干部灵魂,损害国家公众利益,而且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减少或杜绝腐败窝案发生,官员和商人应该保持怎样的良好关系呢?

“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习近平总书记早就给了我们答案,“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才是官商最基本的“生存之道”。

官员和商人本是殊途之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把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诚然,官员和商人良好的交流合作,有利于一个地区搞活经济,助推发展,也有利于商人得到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从而达到了官商互利共赢的效果。而一旦官商勾结,走入不正常的交往轨道,衍生出权钱交易和利益共生体,商人便成为官员的提款机,源源不断输送钱财,官员变成商人的保护伞,利用公权一手遮天,腐败问题由此酿成。一个贪官被点燃,炸出了一窝商人,“互利共赢”的“朋友圈”演变成了 “互伤共损”的“腐败圈”。

君子之交当“淡如水”,不能“甘如醴”,作为党和政府形象代表及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应常怀“四心”,与商人交往时划清界限,守住底线,懂有节制,把好分寸,建立清白、纯洁、和谐的官商关系。

常怀敬畏心。要敬畏权力,敬畏人民。习总书记曾说“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用权只能为了人民。因此与商人交往中,党员干部不能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杜绝“我出权、你出钱”的不正当交往,要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真正把权力用于为人民谋福祉上。

常怀律己心。律己方能律人。要时刻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在思想上建立廉洁自律防火墙,自觉抵制金钱物质的诱惑,防微杜渐;面对“兄弟之间的交往”、“与企业老板工作需要接洽”等情况保持严格尺度和交往温度,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常怀警惕心。应把握好官商交往的界限,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时时警惕,事事谨慎,防止“温水煮青蛙”;要净化朋友圈,交友结伴时擦亮眼睛,善于结交良友诤友,对贴有“老板”、“老乡”等标签的朋友圈心存戒备,抵制以势相交,以权相交,同时远离不健康朋友圈,坚决不染“江湖义气”和歪风邪气。

 常怀赤诚心。官商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能“勾肩搭背”,但也并不是“背靠背”,一味地对企业商人说“不”,是不作为不担当的表现。党员干部与商人的距离既要“清”,也要“亲”,要积极作为,真诚和企业商人接触交流,热情主动提供服务,为其搭建经济发展的平台,同时对他们多关心,多爱护,多引导,为他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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