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 翔
(2016年2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市六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总结2015年、部署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等会,琦明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与会同志认真领会,狠抓落实。
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委正风反腐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县委常委会1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委书记专职专责、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停止收缴违纪款与财政返还挂钩等工作要求上雷厉风行。将纪律严要求融入管党治党方方面面。组织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持腐败“零容忍”高压态势,立行立改市委巡视组反馈交办问题,严防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破纪”行为。12月中旬,由党员县级领导带队开展“两个责任”考核,综合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客观评定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责情况,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压力传导和责任倒逼,各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责意识不断升温。
纪律审查力度加大。共受理信访举报124件(次),全部办结实现“零暂存”,其中谈话函询3人,转立案9件。探索建立“双向承诺”制度,引导信访人合理表达诉求。全年立案107件,结案107件,同比分别增长55.1%、64.6%,涉及科级干部11人。给予党内警告49人、党内严重警告4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4人,4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单处行政处分2人。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成案15件。推动县乡纪委联合交叉办案,问题线索成案率大幅提升。适应快查快结办案节奏,纪律审查时限缩短,案管和办案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审理工作关口作用发挥明显。全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0份,《临纪通报》7期,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营造不敢、知止氛围。信访“双向承诺”和联合交叉办案获评市纪委创新工作。
纠正“四风”驰而不息。围绕上班纪律督查17次,74人受到通报批评和警示谈话处理;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对少数单位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请及市纪委交叉检查交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查阅35家单位财务账目,追缴超发津补贴41.8万元,约谈单位“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21人。全县“三公”经费同比减少480万元,减幅12.4%。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4名国家公职人员和9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违规赈酒、打牌赌博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干部作风建设被评为全市先进。
预防腐败毫无懈怠。将反腐倡廉理论、形势、成果及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摘编》、“两个责任”学习纳入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培训重要内容,结合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学思践悟,对树立“高线”、坚守“底线”,“挺纪在前”有了深刻理解。准则条例出台之后,县委常委会迅速组织学习,全县宣传解读工作紧锣密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审核监督制度,共有4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备出国(境)事项,18名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反腐高压态势下,5910廉政账户越来越多地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避风港”,共收廉政礼金71.8万元。组织对6个乡(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开展述廉评议工作,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较好地防范了“一把手”权力集中带来的腐败风险。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监管制度,持续推行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务实推进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强化退出领域的再监督再检查,制度“不能腐”作用发挥明显。按中央和省、市部署启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防逃机制健全,措施有力。
推进“三转”成效明显。将优化经济环境等与主业无关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分三轮完成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增至4个,执纪办案人员占比67.7%。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学习,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市纪委“十个不准”,12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因履责不力接受警示谈话。在服务中心大局、执行县委决议、转变干部作风等各个方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令行禁止,示范作用发挥良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问题与挑战不容忽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十分艰巨;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两个责任”“上热下冷”,对加强纪律建设、挺纪在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悟不透、把握不准;“四风”新变种不断出现,树倒根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还存在“散光”“走神”问题,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仍然繁重,纪检监察队伍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能力水平、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反腐败斗争要有四个“足够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今年工作,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二是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三是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要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市六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把政治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县纪委将紧跟中纪委和省、市纪委部署,把加强“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监督检查摆在履责首位,融入执纪问责全程,从思想言行入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和查处党纪处分条例所列违反政治纪律各类行为,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确保中央和省、市、县政令畅通。狠抓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县委“十三五”开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官不为”、敷衍塞责,导致政策“睡觉”、措施落空的,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精准扶贫、廉洁扶贫,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经费的,重点查处、严追一层,不允许扶贫资金出现任何形式的跑冒滴漏。
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全面维护县、乡换届纪律。成立严肃换届纪律专项督查组,出台专门纪律要求,推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高压震慑,对封官许愿、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造谣诬告的一律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层层压实,打通落实责任“最后一公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拓展深化,是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要健全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两个责任”,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专题报告、谈话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查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委(党组)书记要站在政治高度,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纪检监察组织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在少数基层党组织“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中纪委和省、市纪委问责的“利剑”高悬在上。县纪委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和“上追一级”工作要求,把追问是否存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作为纪律审查必要延伸。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准确把握纪律审查新要求。党纪处分条例清晰界定了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重大方向指引,决不意味反腐败节奏放缓,而是要通过层层设防,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一级一级地进行依纪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实践“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大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纪律审查工作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牢固树立“查办大要案件是政绩,严执纪、纠小错也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灵活运用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执纪,把问题解决在初起之时,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扶贫资金,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兼而有之的是重中之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打击力度。把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列为政治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巩固深化联合交叉办案机制,开展中办发〔2015〕10号文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强移送案件跟踪监督,凝聚惩治腐败合力。
规范纪律审查基础工作。坚持信访举报件“五统一”制度,落实办信办访“双向承诺”,严格按“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积极稳妥处置涉腐网络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把握纪律审查节奏,坚持快查快结。严格执行审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具体规定,“两规”“两指”对象一律在市纪委办案场所接受纪律审查,其他委局自办案件重点对象的谈话调查在专门谈话室进行,加强录音录像监控工作,乡镇纪委要建立固定审查谈话场所,落实办案安全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要转变审理工作方式,注重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细化量纪标准,使定性量纪更加准确。认真落实《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试行办法》,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涉案款物管理。
(四)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治陋规祛恶习。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省、市纪委同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公款购买购物卡、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涉赌涉毒、斗酒酗酒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坚决纠正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中违规兼职、多头取酬、乱发滥补行为。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等“机关病”纳入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审查重点,言出纪随,毫不留情。专项整治上至机关单位、下到村组站(所),不分职级高低、没有身份差异,分类分层查处典型案件,持续保持高压势场。
既抓节点也抓平时。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违纪违规问题发现、揭露、查处工作机制,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改头换面、逃避监督的重查重处、形成震慑。要盯住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环紧着一环拧,重视抓平时、管平时、治平时、严平时,持续发力,抓出风气,形成习惯。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强化部门和系统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对纠正“四风”走过场或发现、处置问题不力的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分析原因、改进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注重运用审计、财务检查等手段发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上追一级。市纪委“四风”问题交叉互查向乡镇一级延伸,对交办督办问题,县纪委严格按市纪委统一标准处置。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公务接待、职务消费标准等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合理界定公务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坚决纠正大吃大喝、奢侈浪费行为。深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和汇总制度,加强专项审计。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出台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办法。
(五)深化标本兼治,构筑不能腐不想腐防线
创建巡查工作新机制。遵循《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巩固深化述廉评议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巡查新机制。牢牢把握巡查工作的政治定位,坚持“四个着力”和问题导向,通过巡前点题、巡中定题、巡后再杀“回马枪”,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小题大做、举一反三、敲山震虎。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纪律审查上下功夫,发挥“利剑”作用,形成强大震慑。巡查工作在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健全机制、形成常态。
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与末位表态等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廉政账户管理。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策清单和行政审批权目录等“四清单一目录”制度,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要选取一批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容易产生腐败的部门开展预防腐败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或监察建议。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的“全面体检”,防止“带病上岗”。认真抓好即将修订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行政监察法的贯彻落实。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在全县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和“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法规、明纪律、找问题、促整改”专项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宣讲、党员干部任前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集中廉政谈话、“一把手”讲党课等方式,督促全体党员学思践悟。要把形势教育融入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准则高线立起来、条例底线挺在前。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要不断丰富教育载体,以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及其忏悔录为反面教材,以案释纪;以《临纪通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为平台,点名道姓曝光案件;创建县纪委微信公众号,解疑释惑、跟踪报道、实时刷屏,拉近受众距离。
(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与省、市纪委同步。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欠款的突出问题,以及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借并村之机“浑水摸鱼”各类违纪问题,对贪污、克扣群众“救命钱”的从重处理。严肃查处部门违规套取涉农专项资金典型案件。推进专项整治是县乡党委重点工作,乡镇党委必须发挥关键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信访举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积压件“大起底”、“大排查”行动,对初信初访和署名举报优先办理。落实督办和包案制度,压实办访责任,努力实现信访举报“零积压”。部署开展农村“三资”和村级财务清查。加强乡、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健全落实“村账乡代管”制度。推动乡镇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规范化。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把监督网络延伸到党组织神经末梢。
(七)狠抓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抓好备用人选库建设。在县委和市纪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把好提名考察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系统内外、上下干部交流,增强县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把乡镇纪委作为一套完整班子来建设。优化县、乡纪委委员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坚决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四个不分管”要求,着力解决县直单位纪检组织主业不聚焦问题。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总结推广异地交叉、片区协作、上下协同、提级办案等实践经验,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加强县纪委对县直单位、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的统一调度和使用。按照市纪委要求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的意见》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处置反馈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各乡镇(区)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处理。
“严”字当头管队伍。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培训、自主培训、“月月讲堂”、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途径提高能力素质。强化纪委内部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定性量纪权等重大权力行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严防“灯下黑”。坚持“优进高出”原则选拔和交流干部,对不适应的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零容忍”态度查处。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步步紧逼,正风反腐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县委“十三五”规划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